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第二十章 预算会计和非营利组织会计
知识点二:财政补助与事业收入支出的核算
一、财政补助收入的核算
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按照核定的部门预算经费申报关系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是事业单位取得的预算内财政性资金补助。
(一)财政补助收入的管理要求
(二)财政补助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入有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和财政实拨资金三种方式。
(三)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入的账务处理
事业单位应设置“财政补助收入”总账科目核算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单位在收到财政补助收入时,根据财政资金拨付方式的不同,分别借记“事业支出”(财政直接支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授权支付)、“银行存款”(财政实拨资金)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二、事业收入和事业支出的核算
(一)事业收入的核算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取得的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应纳入预算管理或应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能直接计入事业收入,应根据上缴方式的不同,直接缴入财政专户或由单位集中后上缴财政专户。根据经过批准的部门预算、用款计划和资金拨付方式,事业单位收到财政专户返还款时,再计入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应设置“事业收入”总账科目核算事业收入业务。取得事业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事业收入”科目。年终结账时,按规定将“事业收入”科目贷方余额转到“事业结余”科目,借记“事业收入”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
(二)事业支出的核算
事业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
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只能用于事业支出,而不能用于经营支出。
事业单位应设置“事业支出”总账科目核算事业支出业务。发生事业支出时,借记“事业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补助收入”等科目。 年终结账时将该科目的借方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事业支出”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