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应届毕业生二次资格审核的通知
根据《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规定,2012年8月31日前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当于8月20日至31日(不含公休日)期间,持已交费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地方考办进行二次报名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结束后,财政部考办将对上报的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号送学信网进行审核。学历证书审核未通过或未进行二次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将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
请符合条件的广大报名人员尽快到各省级考办办理。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