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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初级金融》辅导:金融企业的风险管理(4)


  第三节 金融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一、金融企业的内部控制

  强化金融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内控水平,是金融企业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措施。

  金融企业内部控制(掌握)是金融企业为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和防范风险,对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事的业务活动进行风险控制、制度管理和相互制约的方法措施和程序的总称。

  (一)金融企业的公司治理

  金融企业的公司治理(掌握)指建立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等为主体的组织架构和保证各职能部门间独立运作、有效制衡的制度安排,以及建立科学、高效的决策、执行、监督和激励约束机制。

  1、治理目标

  2、特别强调风险管理

  3、要有高素质和尽职的高管

  巴塞尔委员会强调银行组织结构中至少应包含四层重要的监督形式:

  1、由董事会或监事会实施的监督

  2、由不参与各业务领域日常经营的人员实施的监督

  3、各业务领域直接的条线监督

  4、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合规部门和审计部门 监督

  (二)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

  1、商行内控的主要目标(掌握)

  业绩目标

  信息目标

  合规目标

  2、商行建立完善的内控遵循的基本原则(掌握)

  (1)董事会和高管要明确责任、有力监督,在银行内部创造内控文化

  (2)商行要对经营中的各种风险有充分的识别和计量,并进行持续监控

  (3)商行要建立良好的控制结构和具体控制措施,特别是职责分离和审批制度

  (4)商行各级管理层之间和各部门之间建立完善的信息交流制度,特别是严格执行向上级报告制度。

  (5)商行还应有健全的内部审计、内部监督和问题整改机制。

更新时间2022-03-13 11:00:56【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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