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尚希:避免重蹈“税收万能论”覆辙
8月底履新财政部智囊机构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一职后,刘尚希2日在财政部旗下报纸发表文章谈税制改革,他认为税制改革的逻辑主线从经济市场化转向国家治理现代化。
他表示,税制改革的逻辑已经不再仅仅局限于经济层面——围绕经济的市场化而展开,新时期的税制改革是顺应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个主线,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现代税收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调节分配、促进结构优化的职能作用。
根据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全面深化财税改革总体方案》,税制改革涉及六个税种: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环保税、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到,目前,营业税改增值税已经全面铺开,下一步将扩围到生活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等各个领域。而消费税的改革方案也正在研究中,煤炭资源税改革正加速推进,同时其他品目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也在推进中,而房地产税、环保税在立法推动中,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也在探索中。
刘尚希在文中称,国家治理现代化对现代税收制度构建至少需要三个要求:适应性和稳定性、税收法定和利益协调。
同时,税改要协调好与其他各项改革关系。这包括统筹税收收入制度与税收征管制度的改革。
“在流行的税收思维中,一想到税制,往往只注意到税收收入制度,而忽略了税收征管制度,因而导致税制整体功能的下降。在新时期的税制改革中,应统筹谋划税收收入制度和税收征管制度的相互适应、相互协调,避免‘单边改革’而降低税制改革的整体有效性。”刘尚希称。
另外,他认为要准确定位税收功能,避免重蹈“税收万能论”的覆辙,并在税负基本稳定条件下推进税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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