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专员办:三个关注做好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合理性审核
对项目的完整性、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审核,是专员办开展部门预算项目审核的重要内容,其中,对于合理性的审核,把握上有一定的难度。浙江专员办在审核中,通过关注项目总体合理性、具体支出合理性、口径合理性等,确保项目支出合理。
一是关注总体支出合理性。通过查看项目申报程序是否合规,项目申报内容填写是否全面,项目申报所需资料是否齐全、项目立项依据是否充分等,确保项目完整性、必要性的基础上,采用纵向比对的方法,将2014年预决算数、2015年预算数与2016年一上数进行比较,查看项目2016年一上数总额变动是否过大,变动是否异常,总体是否合理。
二是关注具体支出合理性。从在浙中央预算单位取得2014年度、2015年1至8月项目支出明细账,将2014年、2015年1至8月预算执行明细与2016年一上支出计划明细进行比对,查看项目2016年一上预算中,是否包含了历年预算执行中未发生或少量发生的支出。如某中央预算单位将2014年、2015年未发生且与申报项目相关性较小的培训费,在项目支出预算中计列。同时,在具体支出审核中,结合2014年、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查看是否存在人员经费挤占项目支出的情况,确保2016年一上预算数据的准确、合规。
三是关注填列口径合理性。部分预算单位通过人为扩大填列口径、范围,将不应在项目支出中计列的经费作为项目“一上”预算数据编报。如根据有关规定,对实行间接费用管理的项目,间接费用在核定范围内可用于补偿项目承担单位的绩效支出,但项目承担单位不得在核定的间接费用或管理费用以外再以任何名义在项目资金中重复提取、列支相关费用。我办核减了部分科研项目超范围编报人员经费等的不合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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