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贷款难 梨树咋“破茧”
怎样获贷款?
农民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物权融资公司,以土地未来收益作抵押获得贷款
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的一大困难是缺乏资金投入。农民想融资,自己去银行贷款,没有合适的抵押物;多户联保信用贷款和小额信用贷款,要找保人,找到了还要搭人情,贷款额度也不大;民间借贷,利息很高。融资难、融资贵,让许多农民徒唤奈何。
吉林省创新思路,用土地未来收益作抵押,农民可以在金融机构贷到款。记者来到吉林省梨树县,对此作了一番探访。
梨树县梨树镇夏家堡村农民高淑荣,原来养着10来只羊,去年8月她把45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县里的非盈利融资平台――物权融资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向金融机构出具愿与高淑荣共同偿还借款的承诺证明。高淑荣从银行贷到3万元,又买了40多只羊,今年养羊可收入1万多元。
吉林省已在梨树县试行1年多土地收益保证贷款,高淑荣是众多受益农户之一。
按照我国《物权法》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这意味着农村土地不能抵押贷款。
那么,土地收益保证贷款符合法律规定吗?多次参与这一农村金融创新调研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轶说,虽然农村土地不能抵押,但是《农村土地承包法》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转包、出租、互换,这是推行土地收益作为抵押获得贷款的政策基础。
农民申请这种贷款,前提是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物权融资公司。转让的土地无论从事种植、养殖,还是发展其他产业,都有预期收益,法律不允许农民抵押土地,但没有不允许土地预期收益抵押。物权公司以这些收益作保证,农民就可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
只有合规合法,土地收益作为抵押获得贷款的方式,才有生命力。吉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金融办主任高材林说:“在这一点上,我们毫不含糊,多次邀请司法部门、律师协会、农经部门、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和有关法律专家调查研究,大家认为,这一做法没有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农业用途,符合法律规定,操作简单,务实惠民。”
实际情况如何?
高淑荣说,这种贷款利息不高。一年期利率7.8%,三年期7.995%,五年期8.23%,比民间借贷便宜多了。
梨树县物权公司总经理马日驰说,土地收益抵押贷款1万元,一年利息780元,比多户联保信用贷款利息省420元,比小额信用贷款利息省1620元,比民间借贷利息更省,民间借贷年利率平均在24%左右。
再就是方便快捷。“为农民服务的事,整复杂了,费力不讨好。”马日驰说,物权公司是农民与银行之间的桥梁,在乡镇也有办事处。农民带上身份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户口簿,填写《土地收益保证贷款申请书》,就可办理贷款,两三小时搞定。除了利息,不收其他任何费用。
作用有多大?
贷款主体由普通农户扩展到种养大户,有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目前,吉林省62个县市区中,有22个县市区开展这种贷款业务,涉及金额2.96亿元。单看贷款总额,确实不算多,但它在试点地区产生的效果非常明显。
土地收益保证贷款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养殖、种植、贩运等多种经营的发展,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梨树县共发放这种贷款1.6726亿元,6.25%投入种植业,85.74%投入养殖业,8.74%投向棚膜经济,受益农民4467户。
梨树镇西平安村的王伟,贷了5万元,期限3年,搞起两个大棚种豆角、西红柿,今年收入7万元。“现在村里很多人在搞大棚,我算搞得少的。”
“大户的融资需求非常迫切。只是大伙感觉贷款额度少,不够用。”十家堡镇西黑嘴子村支部书记赵国才说,全村600户农民有400户搞养殖,建一个60米长80米宽的大棚养鸡养猪,至少得投入20万元,饲料投入也很高,这种贷款只能解决一部分资金。
针对贷款主体从普通农户逐步扩展到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涉农龙头企业的情况,吉林省金融办和金融机构正想办法增加贷款额度,目前已为32个家庭农场、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家涉农龙头企业发放近1.13亿元贷款。
蔡家镇蔡家村汇丰农业合作社是受益者之一。2011年,合作社与县里的天丰集团签订马铃薯深加工供货合同,发展订单农业,在村里建设一处占地160公顷的米薯间作农业示范园。合作社以1公顷1年1万元的价格,流转村民的土地,这笔支出只能靠贷款。
“头一年,我们通过担保公司在农业银行贷了120万元,2012年又贷了100万元,年利率达14.4%。”汇丰合作社社长马振生说,今年他们通过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这种方式,在农信联社贷了180万元,解决了土地流转费支出。
土地集约经营之后,汇丰合作社积极推广新型增产种植方式,今年发展了60公顷高光效玉米,最大限度地利用光能,全程机械化耕种,目前玉米长势良好。
马振生说,流转土地的农民,算上流转费和直补资金、良种补贴,每公顷土地每年净赚1.2万元,加上在合作社打工,还可收入8000元左右。要是不流转土地自己种,每公顷收入也就二三千元。
来自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专家谢德新说,现在农村分散经营向规模经营发展,小生产方式向现代农业发展,小农经济向合作组织方向发展,土地收益保证贷款顺应了这一新形势。
如何防风险?
制度设计保证农民不会失地,还不上贷款先由物权融资公司代偿,同时要警惕隐性风险
农民这么流转土地,万一还不上款,会不会失地?
马日驰说,梨树县今年8月有16户农民的一年期贷款到期,涉及金额25.1万元,已经全部还完。但是,时间长了,遇上天灾人祸,可能会有不能及时还款的。这一风险,制度设计时已考虑到了。
从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这一角度看,这种贷款针对已经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农户,并且要求农民只能流转2/3承包地的经营权,1/3土地留作口粮田。
农民梁桂华流转了12亩土地,去年10月贷了三年期1.6万元。3年期间,土地还由他经营,获得的收益也是他的,到期还上款,土地流转合同自动解除,物权融资公司把土地经营权归还给他。如果还不上款,物权融资公司按合同规定,将这12亩土地挂牌转包,用转包费代替梁桂华偿还贷款本息。等到转包期满,贷款本息还清,再把土地经营权还给梁桂华。
“这样,农民不会失地,而且在流转期间有口粮田保底,也不会失去基本生活保障。”马日驰说。
梨树县还规定,一年期贷款农户确因家庭天灾人祸还不上款,可先还清利息,申请延期一年还款。
银行如何防范风险?
这种贷款的额度,与土地收益挂钩,各家银行都确定了最高限额以防范风险。农民流转的土地,未来收益是多少,由主管农业的副乡镇长、农业站站长、经管站站长、村支书或村主任、农民代表作出评估,评估价值的70%,就是农民一年期贷额的额度,乘以年数就是多年期贷款的额度。
“目前贷款期限有3种,一年期、三年期和五年期,农民可以根据生产周期自主选择,并且可以提前还款,随用随贷,大大降低了融资成本。”高材林说。
另外一个防范风险的措施,是设立吉林省惠农信贷周转保障基金。每个县市区自筹50万元,省财政先期出资3000万元。如果出现物权公司也无法代偿的情况,基金可以派上用场。
截至8月20日,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试行一年,全省发放的7464笔贷款中,已提前还款43笔,金额为119.2万元,还没有发生农民还不上款的情况。
业内专家指出,随着贷款的推广,土地承包期限不断临近(承包期还有14年),风险会累积并呈现。比如,目前隐性的偿贷风险过度集中于政府主导的物权公司,物权公司的非营利性质有悖于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原则,其未来发展方向有不确定性。同时,保障基金没有明确的管理权限、审批程序和使用标准,一旦遇到风险不能及时代偿,势必影响政府的信用。这些问题应当继续观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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